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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驚

收驚又稱為喊驚、硩驚、收嚇或驚著、拍著驚,屬於古書所載或田野調查所見的,廣泛的招魂儀式之一,故又稱收魂、叫魂。在漢人傳統文化中所形成的疾病觀,既有相信魂魄分離會出現症狀的,認為不小心沖犯神煞,導致心神不寧、起居不安等,這種不穩定狀態即被認為魂魄失散,亟需借由收驚儀式使之快速恢復。這種被歸屬民俗醫療或心理治療的身心症,古書如《楚辭‧招魂》即依據魂魄分離而亟需招魂,此種生招與死後招魂的死招不同。後來道教統整魂魄之說,在《無上秘要》卷五〈身神品〉已有三魂七魄說:「三魂」者,胎光、爽靈、幽精;「七魄」者,屍狗、伏屍、雀陰、呑賊、非毒、除穢、臭肺。道經認為「三魂永久,魄無喪傾」;又有「十二元神」説,認為元神居於身中宮府:即子配膽、丑居肝、寅居肺、卯居大腸、辰居胃、巳居脾、午居心、未居小腸、申居膀胱、酉居腎、戍居命門(心胞絡)、亥居三焦,若是十二條元神迷失即需安魂定魄,故誦咒:「前三後四,凶神惡煞走離去」,才符合其精氣神的生命觀。這樣的養生醫療體系,其理論即依據氣化學說的陰陽相對思維,神格化既有「神煞並存」說;在解除法中則是兼取驅除與安鎮,前者針對煞氣、煞神即為泛氣、泛煞,乃是無所不在的負面力量;後者則是收回失散之魂,使之重新安鎮而魂魄合一,以免神煞遍在而有沖犯即會生病。臺灣民間保存諸多收驚,即是廣泛的招魂、收魂法之一,其施術者如道士、法師,即多少依據這套理論;也有女性的道姑、先生媽(收驚婆)、效勞生(如行天宮)等,或只要家中老者,只要依據經驗即可施術,而求治者認為有效即靈。

在臺灣各地都有收驚服務,其儀式繁簡不一,其基本條件則有共同處,就是求治者準備所穿的衣服,最好本人親來或僅以衣服代替;儀式專家則必備收驚米,將衣服覆蓋於米盤、米杯上,簡要的從唸口白到誦咒、施符;複雜的則請法師主持,其程序即依步驟進行:灑淨、開鞭、摔鹽米、唸收驚咒、打指、化紙;相對繁複的收魂儀式,即是法派(閭山派、三奶派)所執行的,目前仍可見的收魂法,即安排頂壇、下壇,在頂壇請神、禳星與敕符、敇鹽米等;下壇即泛請煞神,以便用米收魂,在求知事因上則有卜碗卦、卜杯;而斷除、解除術則有斷橋、法蓆打五方、進房刈鬮、送陰火、送外方等。不管繁簡都有衣服以便蓋印,並有觀魂米的動作,從米堆上所現之紋,即可解釋驚著的事因:嚴重者如喪麻煞或棺煞之類;其解除的動作,既有取米杯在受術者身前身後,畫前三後七,表示安鎮魂魄;若是收魂之大者,則在關魂竹儀式中頻頻呼喊其名字,表示招回失散之魂以便安鎮。從一般觀魂米收驚到觀魂竹收魂,其年齡層甚廣,孩童因為容易受到驚嚇,固然較常由父母帶著前來;但是青壯世代經常在外奔波,較易沖犯神煞,也是經常需要收驚者。在教育程度及職業上,固然多少有知識高低之分,但是各年齡、階層俱有,顯示至今仍然能夠存在的原因。

【撰寫人】
李豐楙(國立政治大學宗教所講座教授)

【參考資料】
1.  張珣,〈臺灣漢人收驚儀式與魂魄觀〉,黃應貴編,《人觀、意義與社會》,臺北:中央研究院民族所,1993。
2.  吳永猛、謝聰輝,《臺灣民間信仰儀式》,臺北:空中大學,2005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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